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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平台的利他初心,做传销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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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仅用40年的时间,就从一个物质条件相当落后的国家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用唯物的、历史的观点看待今天的社会,也还存在着不断变化的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大到国家,小到企业单位,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如何解决物质利益分配上的公平正义问题,如何顺应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客观要求的共同富裕方向,解决好激励手段和普惠共赢之间的矛盾,说到底都是模式初心和分配落实的问题。
商业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定范围内的分配关系,从这里可以看出利益分配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有垄断与剥削、是否有激励邪恶物欲的主观故意或客观推动,是否动用了技术遮掩或概念噱头让美国式传销借尸还魂,几十年来过于丰富的分配模式花样翻新已经让市场难辨真伪、莫衷一是。那么,立志要引领数字时代新零售,打造普惠金融生态圈的华云数字贸易平台,又是如何通过华云数字商城的大众消费环节来实现利益分配的普惠和公平性的呢?
在华云商城,同一款产品同一时间只会有同一个价格,因为华云商城只对接生产厂家,由入驻平台的生产厂家直接发货给消费者,这就从源头上起到了“天生无假货”的效果。华云商城要求入驻厂家提供全套生产资质及正常的市场零售价和“良心出厂价”,经严格审批后一旦上架,则每一单交易都按期及时完成后台分账,上述零售价和出厂价之间的价差就是通常被各级经销商赚取的中间环节费。华云商城把其中的80%左右奖励给了消费者,而且是谁消费就奖励谁,不论你是推荐人还是被推荐人、是新会员还是老会员、是平台员工还是市场会员,一律同等对待,童叟无欺,消费等量的同款产品,价格不变,消费奖励就完全相同。
二、当我们深入剖析华云商城的再分配政策,会惊讶地发现这看似平淡无奇的新零售商城运作,居然蕴含着共同富裕的初心方向、普惠金融的朴实思想和改善社会生产关系的坚定力量。
在华云平台上,企业与消费者不再是买卖双方的一对矛盾体,而是合作协作、抱团取暖,在合力打造平台美誉度的过程中共享平台发展的红利。在这里,没有中间商赚取利润的环节,每个入驻企业都赚取其该有的正常生产利润,直接供货给消费者。
在这里,即使是一件商品也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批发价格销售,而原本会被各级代理抽取的利润则吧拿来分配给消费者和创业者(对接人)。而每一位消费者在获得了美好的消费体验后,又会把价廉物美的产品和华云创业创富的机会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因为华云公正、公开、透明的分配机制,无论是推荐人还是被推荐人,无论是平台工作人员还是市场消费者、创业者,无论是新会员还是老会员,不同的身份享有相同的价格、相同的奖励、相同的后台记录和会员权益,华云的分配制度没有任何层级奖励的问题,没有特权,不讲先来后到,只有一个公平的绿色的数字消费大生态,走进了这个生态圈,就进入了华云数字普惠金融的消费内循环。
三、华云利他模式把消费者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充分体现了创新商业模式中的和合文明,真正实现了创业者白手起家、零风险创业。董事长丁秀忠说:“传统的 商业模式,一直都是‘赢’的思维在主导,讲的是‘零和’博弈,即你输我才能赢。而华云的商业模式是用中国传统‘和’思维,打造合作共赢的局面。其创业理念提倡的是和合文明、协作共赢,平等互利、和谐共享、绿色循环。”
在华云模式里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层级奖励,每个人都是直接面对平台。但华云的企业文化就是利他合作、共建共享共赢,所以创业者和企业者都愿意在各地市场上以工作室为中心抱团协作宣传推广。
华云人志在从新零售商城的消费者利益再分配起步写好消费创业创富这篇大文章,三年的不懈探索已经初见成效。从2019年8月16日商城开通到2021年6月12日,华云商城共实现交易7.85亿,把3.25亿的消费奖励支付给了广大消费者,让每一笔交易都能给到消费者实惠,从而调动了消费者的积极性,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体现出了在商品流通领域的普惠金融的实际效果,惠及了万千家庭。无层级奖励、无人头奖励、无入门费用,华云数字的市场运营或奖励机制,在事实上成为了传销的终结者。
云联盟华云数字贸易平台,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创业创新,让合作方共享共赢;在国家的监督管理下,让创业者承担使命,梦想成真。这是一条消费创业创富的新路,是三年来华云人致力打造的绿色循环生态,必将在这个数字经济的大时代造福千百万家庭,带给更多普通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然而,面对华云数字商城科学、合理、公平且充分体现劳动价值和普惠共富理念的利益分配安排,许多人却会因为其市场宣传的广泛性和会员分享的热情先入为主地给戴上个传销的帽子,主观地对华云商业模式作有罪推定,这就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也不是对待新生事物该有的态度。
传销最明显的三个特征是什么?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对照以上特点,看看华云数字商城的具体运营情况:1、华云商城有入门费吗?华云商城鼓励发展会员,但会员注册不仅没有入门费,即会员加入不仅不用交一分钱,而且每一位会员注册成功时新会员及其推荐人都能得到平台奖励的50个云豆(共价值30元),当会员的累计可用云豆达到1000个时,即可在云豆兑换商城用积分换取心仪的商品,这些商品都是入驻华云商城的厂家用来提供给市场做体验宣传的,相当于生产厂家用提供产品的方式向华云消费会员先做了品牌广告。不仅会员加入是零费用,企业入驻同样不用交钱,无论企业大小或交易金额多少,华云商城到目前为止仅要求入驻企业缴纳象征意义的品质保证金,用于为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供保证(质保金在企业退出时只要无质量事故都是原路等额退回)。2、华云模式有拉人头的嫌疑吗?所谓“拉人头”是指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计算依据给付报酬,导致市场可能的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而华云模式的市场推荐仅设置了一层奖励,即每个人的团队人员都是他直接推荐的会员,一个会员推荐的会员再多与其推荐人都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并且上述奖励的云豆是平台给付的、企业提供的实物商品,是在努力付出带动了20个以上的人进商城体验消费后才能获得的奖励,根本就不可能形成暴利和那种传销“拉人头”的负面效果。3、从计酬方式上看,华云数字无论是直接发展会员带动的消费业绩还是会员自己的消费业绩,平台均没有设置相关固定奖励,而只是在“看态度看效果”的原则下不定期的表扬先进,给予拉动内需方面数据优异的、市场贡献大的会员适当奖励。在华云数字贸易平台,有态度有行动力的会员就被定义为“创业者”,每一项奖励都是拿数据说话的,都是公开透明的。
在华云模式里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层级奖励,无论董事长还是新加入的会员,在商城购买同一同商品得到的购物奖励完全相同,所以每个人都是直接面对平台。而华云的企业文化就是利他合作、共建共享共赢,所以创业者和企业者都愿意在各地市场上以工作室为中心抱团协作宣传推广。云联盟华云数字贸易平台致力于让厂家和消费者直接见面,让消费者购买到一手货,实现了商城“天生无假货“,从2019年8月16日商城开通到2021年6月8日因支付通道被强行关闭而被迫停止交易,华云商城共实现交易7.85亿,把3.25亿的消费奖励支付给了广大消费者,让每一笔交易都能给到消费者实惠,从而调动了消费者的积极性,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体现出了在商品流通领域的普惠金融的实际效果,惠及了万千家庭。
可见华云数字的市场运营或奖励机制,不仅与“组织策划传销“风马牛不相及,而且因为无层级奖励、无人头奖励、无入门费用,事实上成为了传销的终结者。二、华云商业模式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或资金诈骗?“非法集资”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数额较大,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华云数字贸易平台是为普通追梦人创业者打造的平台,加入无门槛,零费用,注册成为会员从日常消费就可以起步。华云数字从来没有设立过社会集资性质的发展项目,根本就无从谈起是不是涉嫌非法集资。
华云数字商城只是商品交易,也无可参与的投资项目。在华云的商业模式中,目前参与者只存在两种交费情况:1、入驻企业综合质保金3000元。属于押金性质,合作终止就可办理结算,只要无质量事故或相关售后服务等责任问题,均可如数原路退回;2、消费会员购买云元的钱。这是消费者在获得消费奖励后,把一部分消费奖励用作购买数字商品云元时支付的钱,这是消费者把其部分消费权益置换成了发展权益,即会员把部分消费奖励没有用作再次消费而是用于投入到平台的数字化发展中,是对平台后续发展充满信心的表现。
购买数字商品云元的钱,是会员的消费所得,同时也是华云商城运营的成果,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投资行为,是商城会员的自由选择,是特定群体的权益选择,所以“云元”只是数字注册的数字商品的一个名称,就相当于市面上常见的商家积分,并不是什么资金项目,更不是什么集资行为。华云数字官方一再强调市场推广过程中不允许有利益诱导或过度宣传权益预期,因为华云数字贸易平台强调的是所有参与各方共同建设平台,靠劳动创造价值获得回报。所以无论从市场运营还是资金流向来看,华云模式不仅远离了传销,且正在成为传销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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