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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腾餐饮揭露骗子的谣言帖 让谣言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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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整个餐饮行业。御腾餐饮集团近年来的发展,一直秉承着专业、责任感、使命感的态度做餐饮,一心一意为顾客着想,因此发展迅猛,得到众多创业朋友的认可。同时也让一些不择手段收拢资金的同行感受到了威胁。因此不断的在网络散布诋毁的信息。但即使这样仍然不能阻挡御腾餐饮崛起的步伐,任何在网上咨询创业的朋友,我们是唯一敢让客户去附近店面品尝考察的公司。
同时对于同行的小动作,御腾餐饮更是严重申明:
 御腾餐饮坚持与同行之间的良性竞争,从来没有也不屑于用抹黑同行的方式去提升自己的品牌。我们坚信,在这样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里,唯有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服务品质,才能竖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才能真正创建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共同发展。
某同行公司在网络上恶意诋毁我公司品牌,利用各网站平台及搜索引擎资源,四处散布负面消息,恶意毁谤和攻击,不仅仅没有给客户带来有效的价值,也没有让自己成功。随机眼红我们在市场的实力。殊不知我们的实力是靠着我们对客户用心服务,对产品用心研究,投入大量精力金钱与时间做起来的。所以请心怀叵测和居心不良的同行自重,遵守职业道德,将时间与精力投在产品技术和客户服务上。如果妄想仅仅用一些恶意诋毁就想让我们退缩,仅仅靠恶意竞争就想让我们放弃对行业的坚持,那只能说同行太可笑了。
在此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一百二十条以侵犯法人名誉权方式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在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将个人、新闻媒体,包括竞争对手均规定为该罪主体,给予刑事处罚,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单位巧g本罪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言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一对于某个无良同行,我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权益。
最后忠告某个同行一句:成功的事业是靠强.大的实力与客户第一为基础的,用心做好公司服务,品行才是唯一的出路!


1楼2023-04-06 14:5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