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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国家论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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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7-12-15 16:09回复
    马克思阶级国家论与中国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其一,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起初,由于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低下,人们不得不共同劳作,而且产品平均分配到每个人。当生产力提高到一定水平,人们开始独自劳作,而且产品出现剩余,落到部分人手里,逐渐地,少数人占有大多数的生产资料,而其他人拥有的生产资料很少,这时阶级便产生了。其二,当一群人分化为两个阶级时,生产关系便体现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其三,剥削阶级通过军队、武器、法院,组成国家,实施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即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中,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生产力水平下生产关系的总和,上层建筑是指反映这种生产关系的法律、设施、观念、习惯等。吾按,马克思论国家起源,是自下而上的,国家因阶级剥削的需要而产生,被动地为剥削阶级服务;再者,剥削是指劳动者无生产资料,于是他们只能依附有生产资料的人,为其交出自己的剩余产品,才能生存下去。就中国历史而言,大多数时期,生产资料分配大抵公平,阶级之间的剥削不甚明显;国家主动地通过仁德和武力化外为内,自我维持,而不是被动地服务于剥削阶级。
    (注: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相对。)


    2楼2017-12-1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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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之前,自耕农在农民中占绝大多数。
      1.西周时的井田,中间是公田,其他八块是私田。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孟子曰:“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餘夫二十五畝。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
      2.战国时,废井田,开阡陌。汉朝初年,汉高祖与民休息,三十而税一;汉武帝时期,地方豪强开始兼并土地,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建议减轻赋税,抑制豪强兼并土地。东汉开始,经学兴起,从东汉到魏晋,世家大族占有大量田地,在宗族内部,庶人劳动,宗主管理,调配财产,各得其所;必要时宗主带领族人抗击外敌,国家不过问族内事务,类似于西周时的“国”。明末清初,顾炎武有感于各地宗族之衰微,他在《日知录之卷六之庶民安故财用足条》中写道:“民之所以不安,以其有贫有富。贫者至于不能自存,而富者常恐人之有求,而多为吝啬之计,于是乎有争心矣。夫子有言:“不患贫,而患不均。”夫惟收族之法行,而岁时有合食之恩,吉凶有通财之义。本俗六,安万民……三曰联兄弟,而乡三物之所兴者。六行之条曰睦、曰恤,不待王政之施,而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矣。此所谓均无贫者,而财用有不足乎?至于《葛ぱ》之刺兴,《角弓》之赋作,九族乃离,一方相怨,而瓶?交耻,泉池并竭,然后知先王宗法之立,其所以养人之欲,而给人之求,为周且豫矣。”而且黄宗羲也说:“孰知魏、晋之民又困于汉、唐,宋之民又困于魏、晋?”由此可见,此时大多数的农民虽不是自耕农,可以看成是集体劳作中的一员,不能算是被宗主剥削。
      3.北魏进入中原,分口授田,即均田制,隋唐因之。均田制下土地一般不得自由买卖,这时几乎所有农民都是自耕农。


      3楼2017-12-1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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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唐中叶,均田制瓦解,土地又开始自由买卖,直到解放之前。这段时间内,地主--佃户与自耕农并存,两种生产方式,孰多孰寡,随势而变,且各地不同,但从全国来看,总体上自耕农仍然占绝大多数。其一,战乱平定之初,人少地多,几乎所有农民都是自耕农。其二,南宋之后,北方地区和南方内陆地区民少地多,其中北方尤甚,大多数农民都是自耕农;江浙地区民多地少,大多数农民都是佃户;安徽地区虽然人少地多,但多数人聚族而居,并非地主-佃户。
        明代丘浚在《大学衍义补》中写道:“大江之南民多而田少,居者佃富家之田,为之奴隶,出者逐什一之利,轻去田里,夫若此者,岂其所欲哉?”顾炎武在《日知录之卷十之苏松二府田赋之重条》中写道:“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十九。”《卷十三》写道:“人奴之多,吴中为甚。其专恣暴横,亦惟吴中为甚。”其三,地主多是小地主,所拥有之田不超过所有田地的三成。关于这个问题,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涛的硕士论文《地权_租佃_传统农村_向富动力_研究_陈涛》有讲到。其摘要曰:


        4楼2017-12-1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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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唐中期之后,均田制瓦解,宋代不抑兼并,出现了许多小地主,他们与佃户之间的矛盾固然属于马克思所说的阶级矛盾,但这种关系不稳定,矛盾比较小;在当时,官民矛盾为主,体现为赋税,大多数时候都比较轻,而到末世时才上升,地主与佃户之间的矛盾次之;而且官府不代表地主的利益,末世之时,甚至与地主争利。
          1.地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不稳定,富者变贫,贫者变富,实乃常事。宋代袁采在《世范》中写道:“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丘浚在《大学衍义补》中写道:“譬则富室之居乡落也,平时贫民资其储蓄而赖以举贷,一旦反假借于邻家,其家之寥落可知矣。”顾炎武在《日知录之卷十三之家事条》中写道:“今之士大夫知此者鲜,故富贵不三四传而衰替也。”
          由此可知,地租剥削未必能使地主常富,佃户常贫。
          此外,乡民致富除了务农、经商之外,还可以读书,考取功名。唐朝官员大多出身于世家大族;五代战乱,世家大族殄灭,杜甫有诗曰:“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顾炎武《亭林文集》之《裴村記》写道:“至於五代之季,天位幾如弈碁,而大族高門,降為皂隸”。宋代开始,官员多出身于寒门,北宋名臣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少时皆家贫。明朝开国文臣宋濂作《送东阳马生序》亦曰:家贫,无从致书以观。由此可见,乡里讲学,并不排除寒门子弟;寒门子弟去富家借书,富家亦多答应,只要按时奉还即可。南宋叶适《汉阳军新修学记》:“今吴、越 、 闽、蜀 ,家能著书,人知挟册,以辅人主取贵仕。“观之,家家户户皆有人读书,可见当时贫富不太悬殊。


          5楼2017-12-15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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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官府不代表地主的利益,甚至会与地主争利。《史记之货殖列传》曰:“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诸田,田啬、田兰。韦家栗氏,安陵、杜杜氏,亦巨万。此其章章尤异者也。皆非有爵邑奉禄弄法犯奸而富,尽椎埋去就,与时俯仰,获其赢利,以末致财,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变化有概,故足术也。”汉朝时,未有“地主”这种称谓,一般称之为“豪强””豪民”“兼并之家”,而且他们经常又是商人,所以又称“富商大贾”。到汉武帝时,商业发达,土地兼并比较严重。武帝时为筹措军费,颁布“告缗令”“算缗令”,专门针对富商大贾。其时,董仲舒请抑兼并,上书曰:“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汉书之食货志》)其时,御史大夫桑弘羊曰:“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今罢去之,则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端坐而民豪,是以养强抑弱而藏于跖也。强养弱抑,则齐民消;若众秽之盛而害五谷。”(《盐铁论》)。儒者董仲舒是为了惠及小民,权臣桑弘羊是为了收財于官,意图虽然不同,但都主张抑制兼并。唐代中期均田制瓦解,土地自由买卖,此后不断有人建议抑制兼并。稍猛者,如北宋陈靖、南宋贾似道,夺富人田,募民耕种,度田均税;其次,如北宋王安石,南宋朱熹,明张居正,划清田界,分等取税。明末清初,王夫之《宋论》曰:“为君子儒者,亟于言治,而师申、商之说,束缚斯民而困苦之,乃自诧曰:“此先王经理天下大公至正之道也。”汉、唐皆有之,而宋为甚。陈靖请简择京东西荒地及逃民产籍;募民耕作,度田均税,遂授京西劝农使;陈恕等知其不可行,奏罢之,而黜靖知陈州。”又曰:“朱子知潭州,请行经界法,有诏从之。其为法也,均平详审,宜可以行之天下而皆准,而卒不能行。至贾似道乃窃其说以病民,宋繇是亡,而法终沮废。”


            6楼2017-12-15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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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农民起义,朝代覆灭,历来认为是土地兼并使得地权高度集中,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而导致战争;而观看史书,我只能将之归咎于持久的天灾与沉重的赋税、徭役。东选集第二卷第一章《中国社会》第二节《古代的封建社会》提到:“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


              7楼2017-12-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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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聚焦传统农村经济狂会、整理己有研巧成果、进一步挖掘地方志史料,是当前中国现代史与中共党史研巧所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就国内外关于清末民初"議闽边"地区(原中央苏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已有史学研究成果来看,既往的中国现代史研巧、中共党史研巧多从阶级革命的视野和思维出发,普遍地将该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状况描述为=农村上地高度集中,地权主要掌握在占全部农村人口极少数的"地富阶层"手里;无地或少地的贫民和個农承租地主、富农的主地耕种,需要忍受很高或甚高的地租剥削;清末民初中国农村地区较为常见和盛行的"±地租個"制度,则是地富阶层对個农进行阶级压迫、"封建剥削"的重要工具和精巧手段;这种情形的地权与租個状况,使得广大农民长期挣扎在困苦的边缘,也严重阻碍了"静闽边,农村经济化会的正常发展。己有的这些研充,尽管看到了传统中国农村地主、富农、中农和贫雇农等不同阶层在经济社会方面的差距及迴然相异的生产发展际遇,但阶级革命话语解释下的如是论断,既因研究视角单一而对当时当地农村地权与租個状况有着片面或失实的认识;也因过度聚焦阶级矛盾而未能正视传统经济制度孕育和驱动下的农村社会内生"向富动力"及其社会现代化转型。巧30年日月毛泽东在江西寻乌所进行的经济社会调研及其著名《寻乌调查》文本,尽管因处于阶级斗争锋火巧热的革命年代而更多凸显了阶级矛盾与对立的方面,但其同时也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如实展示了当年"静闽边”,农村的止地关系、商业状况和社会现代化转型等多个方面。
                因此,文章从解读《寻乌调查》文本及相关"翰闽边"地区地方志史料入手,在整理归纳学界相应研巧成果及其观点纷争的基础之上,并W在整个"餘闽边"地区传统农村都"最具典型性,的清末民初寻乌为考察对象,分析认为:传统农村地富阶层占有的土地实际上不超过30%,且它们又会在不断的动态流转之中受到多重因素影响而渐趋分散化,从而并不是局度集中的;其次是個农耕种公呈及地富王地所需承受的地租比率,与既往观点所定义的高地租率相差较大,而且租個双方理性选择和接受的这种适中的地租率水平还促成了互利共赢.再次是土地租個制度因对当时生产为水平下寻乌农村各项生产要素合乎时宜的配置,而成为农村民众各取所需的最佳选择,且促成了当年农村多元增殖財富的奋发局面.第四是清末民妨寻乌农村为代表的传统中国农村真实地权、租個情形与无处不在市场竞争机制的相得益彰,为当年寻乌等地农村经济发展孕育并激发了社会不同阶层的"向富动力",从而推动了农村内部生产发展要素的优化组合,也有效地疏解了农村的经济社会矛盾,进而全方位驱动了传统中国农村社会发展前行与悄然的现代化转型。


                8楼2017-12-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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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当时,官民矛盾为主,体现为赋税,大多数时候都比较轻,而到末世时比较重,地主与佃户之间的矛盾次之。王夫之《宋论》曰:“兼并者,非豪民之能钳束贫民而强夺之也。赋重而无等,役烦而无艺,有司之威,不可向迩,吏胥之奸,不可致诘。于是均一赋也,豪民输之而轻,弱民输之而重;均一役也,豪民应之而易,弱民应之而难。于是豪民无所畏于多有田,而利有余;弱民苦于仅有之田,而害不能去。有司之鞭笞,吏胥之挫辱,迫于焚溺,自乐输其田于豪民,而若代为之受病;虽有经界,不能域之也。”今按,民之弊不在于豪民,而在于吏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之吏胥》曰:“古之胥吏者一,今之胥吏者二。古者府史胥徒,所以守簿书,定期会者也。其奔走服役,则以乡户充之。自王安石改差役为雇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则复差役;欲除簿书期会吏胥之害,则用士人。”顾炎武《生员论》亦曰:“天下之病民者有三:曰乡宦,曰生员,曰吏胥。是三者,法皆得以复其户,而无杂泛之差,于是杂泛之差,乃尽归于小民。”吾按,乡宦、生员、吏胥皆与官有关。《增广贤文》作于明清时期,曰:“贫莫与富斗,富莫与官争。”在明代小说《二拍》《三言》可看到,人们将富人称作“官人”“朝奉”,尽管富人并无官职。既然如此,官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吗?
                  5.既然地主阶级说不通,那官僚地主阶级呢?这种称呼,相比于地主阶级,虽然更合理,但亦说不通。顾炎武《日知录之卷十二之俸禄条》曰:“前代官吏皆有职田,故其禄重;禄重则吏多勉而为廉。如陶潜之种秫,阮长之之芒种前一日去官,皆公田之证也。《元史》:“世祖至元元年八月乙已,诏定官吏员数,分品从官职,给俸禄,颁公田。”《太祖实录》:“洪武十年十月辛酉,制赐百官公田,以其租入充俸禄之数。”是国初此制未废,不知何年收职田以归之上,而但折俸钞,其数年收职田以归之上,而但折俸钞,其数复视前代为轻,始无以责吏之廉矣。
                  ”吾按,明代以后,官员无职田,不可谓之官僚地主阶级;明代以前,官员之职田,只是用来补充俸禄。剥削阶级应该是最腐朽的,明代以前的官僚地主阶级应该比明代以后的官员更腐朽,这显然不通。从史书上看,贪污腐败到明朝才成为官场常态,归根到底是他们俸禄太薄。


                  10楼2017-12-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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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生代表士族,官方代表自耕農。‘’何以見得?他們區別不在於代表誰的利益吧。在《鹽鐵論》裏面,他們只是學術不同。桑弘羊支持商鞅和管仲,賢良、文學支持孔子、孟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12-1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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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ish1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12-16 14:26
                      收起回复
                        儒生并不代表“大地主大商人”阶级。@forish1
                        《史记之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阬术士,六?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於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陈涉起匹夫,驱瓦合適戍,旬月以王楚,不满半岁竟灭亡,其事至微浅,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
                        今按,儒生依附陈胜吴广,陈胜吴广是农民、匹夫。


                        14楼2017-12-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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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儒林列传》:公孙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今陛下昭至德,开大明,配天地,本人伦,劝学脩礼,崇化厉贤,以风四方,太平之原也。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
                          @forish1 儒生大多出身于庶民,从民间被荐举到京城,跟从博士读经。朝廷供养博士及其弟子。儒生依附朝廷而非大地主大商人,更非“士族”。


                          15楼2017-12-2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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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ish1
                            今又按,孔子供养弟子,确有此事。
                            《汉书儒林传》:昭帝时举贤良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宣帝末增倍之。元帝好儒,能通一经者皆复。数年,以用度不足,更为设员千人,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成帝末,或言孔子布衣养徒三千人,今天子太学弟子少,于是增弟子员三千人。
                            《盐铁论》:大夫曰:“.....夫仲尼之门,七十子之徒,去父母,捐室家,负荷而随孔子,不耕而学,乱乃愈滋。”
                            当时孔子虽无官职,但年轻时做过小吏。秦代郡县”卒史“官秩是”百石“,大概是一个人一百年的口粮。
                            《史记之孔子世家》:”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史,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
                            “其後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
                            学问渊博,四方闻名,他一生到过其他诸侯国,国君赏赐也不少。再者,他的弟子子贡经商致富,于老师也应时有捐助。晚年国君尊称他为“尼父”
                             《孔子世家》:哀公诔之曰:“旻天不吊,不玦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毋自律!”


                            16楼2017-12-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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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7-12-2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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