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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侯门客·文】我在留侯门下当走狗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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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bg,第一人称,轻松搞笑流(?。
最喜欢的海报镇啦。
不知道现在发文还有没有啥要求(?,不符合吧规的话麻烦诸位小姐姐小妹妹提一下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4-01 08:05回复
    因为是穿越,不走历史向,也不走天行九歌线(不太喜欢那里的良子没看完),以秦时明月人物为主,瞎写一气,观众老爷看个开心图一乐就行哈。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4-01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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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确实是个废/物来着。
      从我穿越的第一天开始,我就认清了这个事实。
      从一个公元两千年的普通女高中生到公元两百多年前的封建奴隶,只要三分钟,买不到吃亏买不到上当……个屁啊。
      如果时间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踏入那个歪歪扭扭挂着“宇宙时间次世元分会中国小队”的破房子里。
      我也不会拿起那本《秦时明月》的漫画,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至少选个《网球王子》,至少可以保证一个公民基本的生命权,攻略对象又那么多。
      to be or not to be,这是个大问题。
      就过去的第一天,我跟现在名义上的便宜爹站在“红楼”的门口,看着他把现如今年仅十四岁的我推到老鸨的手里时,我就懂了。
      我确实是个无能为力的废/物来着。
      真好,我终于可以开始领悟莎士比亚的深刻哲学了。
      苟且地生存还是奋起地毁灭。
      我最后还是决定挣扎一下,逃逃看。
      这个逃跑起来是真的不容易。
      买卖人口的战国年代人是不如狗的,看起来就是严实,跑两次打两次,皮开肉绽,发炎和感染刚柔并济,精神折磨和肉体痛苦并驾齐驱。
      真好,我用实践体验了“宁为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老祖宗诚不欺我也。
      而当我躺在那个潮湿阴冷的小茅屋里即将当场去世的第七天,我的人生终于迎来了一场幸运救赎。
      韩国亡了。
      举国悲痛,秦军破城,破窑子里的老**们早早闻风跑了,亡国号哭之声延绵千里不绝。
      我差点没哭,高兴的。
      韩国覆灭的那天,若是不加点情境渲染,天气其实很好,无风无雨,烈日灼心。
      那破窑子不知道被哪个暴民一把火烧了,所有人能跑就跑了,当我神志不清地从滚烫的火海木屋中爬出来时,我也没想到我干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掏出旁边散落的短刀狠狠地刺向了那个接着准备爬出来的女孩。
      那个女孩也十四五岁,也是被卖进来的,也就这么认识了三天,在唆使我第二次跑路后英勇地背弃检举了我,好以减轻她之前自己逃跑的鞭罚。
      其中的心路历程我就不表了,我是很恨她的。
      还不是一般的那种恨。
      可惜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本事,刀子在瘦弱并且气若游丝的力度下将将刺入了一点儿就卡住了,即使对方也是瘦弱纤细的女性。
      用刀刺入对方的身体这种说起来好似很简单的事,原来也并不是电视里轻轻一推就能成的,深感变态杀人狂除了反社会人格,还需要读一点《人体解剖学入门》。
      那一瞬间很永恒。
      火光潋滟却不温柔,它是暴怒的穷奇,是复仇的亡君,绝望的烤糊味到处都是,黑烟晕染了一切。
      我看到那个女孩平庸灰黄的面孔,哀惧的眼神,漆黑镜面的瞳仁,倒映着狼狈不堪又凶戾阴狠的我。
      也是这一瞬间,彻底颠覆了我从前十七年的人生,让我明白,在不同的环境下人是那么多变,我不是无病呻吟地来抨击人性脆弱,实在是感叹我还真就不是以前的我了。
      我不知道人性是什么,我只知道我自己是个什么东西——确实不怎么是个东西。
      我难以抑制地恨她,连同身上三十七道鞭印的血肉模糊,其实不止这些,还恨自己的懦弱、愚蠢、无能为力……什么的,好像一刀子下到她身上我就能挽回点什么东西一样。
      ……狗屁啊,其实什么也挽回不了的。
      那一瞬间人性尚未泯灭,我还是手抖了。
      然后我可真倒霉。
      因为就在我颠覆人生和自我的这一瞬间,刀落了,她飞快拾起了刀对向我,一改方才的惊惧哀求,她的刀尖同样对准了我。
      情势反转。
      我要死了。
      我本来就比她虚的多,她接客后哭得死去活来也许很痛,那我三十七道鞭伤也不是磕地上摔一跤,她的刀刺过来的时候,同样不假思索,我没有闭眼,那一瞬间我难以言喻的冷静。
      那一瞬间——往后我还有过很多闪回在生死之间,都没这一次一样深刻。
      我是第一次,真真切切接受了我要死了这个概念。
      所以我是睁着眼睛面对的,我发觉虽然我已经知道自己要死了,但还是想去面对那把冷刀,我不知道那是因为人性中对生存渴求的那点本能还是什么。
      我依然看见了她平庸而灰黄的脸孔,发丝的每一次跃动都映在我眼瞳中,包括她右手臂上肌肉的小幅度颤抖我都意外地清晰。
      时间凝滞在那一刻,和火光一起。
      没有什么五光十色的人生走马灯,也没有对刚才过激愚蠢行为的懊恼,我脑海中什么念头什么人都没有,平静地只有一个意识——哦,我要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4-0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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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长的寂静。
        我盯着刀刃,只离我半寸,映出冷冷的脸,我闻到了铁锈和血的味道,如此相近,甚至感觉到我伸出舌头就能舔到刀尖。
        然后她倒了下去。
        软趴趴的,她瘦小的身躯其实也才那么点,薄粗的褐色麻衣遮盖不住她背后狰狞的长刀,在日头与烈火下凛冽一烁,把她和大地串在一起。
        她倒下之后自然露出她身后的男人,长刀的主人——那是个秦兵,一身冷辉的盔甲,高大冷峻。
        他从容地走过来,有力地拔出刀,新鲜温热的血喷了我半张脸。
        我听到刀锋拔出身体那微妙的“噗嗤”。
        我抬起头看到那个男人沉敛而冷漠的眼神。
        我感受到脊背滑过的战栗。
        我的心脏在大起大落之间剧烈颤抖,终归于一种诡异的麻木。
        tobeornottobe,竟然他妈要继续成为我人生的必选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4-0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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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难以想象我活了下来。
          这让我有了一种或许我还有可能是天选之女的错觉。
          但是想一想,如果真的有人拿我这种人设和经历写小说,那这个人就一定是个傻/逼无疑。
          因为我真的平庸到根本没有写头,从上面我的心狠手辣也能看出来我并没有人性中值得讴歌的良善,我瑕疵必报手段还不高明,就是放在现代小说里我也绝壁是个三流言情小说女配的位置,还得是女三四五六号开外不配拥有姓名的那种。
          而且我穿得这也太硬核了,上来就深刻体验了一把封建底层人民的悲怆。
          这种生活,一词以蔽之,用中文说是“靠”,用英文说是“fu/ck”。
          所幸我还是活了下来,阴差阳错。
          我始终不知道那个秦兵为什么救我,也许是闲得无聊,也许是闲的**。
          燎原的火蛇之下,我依稀记得他那双眼睛,那双杀人如倒杯饮水的眼睛,只是沉默地看着我,然后特平静地低哑了一声,“滚。”
          行吧,谢谢您嘞,这就滚。
          那我肯定慌不忙地滚了,甚至来不及回头看他一眼,生怕他给我从背后来一刀了干净利落——就像他对那个女孩一样,刀比命运那种虚无缥缈的玩意儿更加立竿见影。
          “命运”这货好歹你也可以象征性地竖着尾巴龇牙反抗一下不是?
          断壁残垣的旧城入目皆是无数的新坟头,已经是个死城了,说实话,直到离开我都不知道这城叫什么。
          不幸中的万幸,我最后跟上了一支流民的队伍。
          流民乞丐团贫穷而意外地团结,破国的悲情显然压过了一切的爱恨,除了偶尔有抢粮食的争端不可避免,其他对于我来说都能接受,至少没有膀大腰粗的猪猡挥舞着鞭子想要武力征服我成为皮肉生意者。
          大家只想着找吃的,饱暖思淫欲,没得饱思啥?
          在前往和平地带的路上我能静静听着那座破落的小城,兵荒马乱铁骑纷踏,新坟盖旧坟,有人哭,有人死,有人殉国有人殉情有人殉道……想要自杀的人总是有很多理由自杀。
          我什么也用不着殉,我就挤在冰冷的队伍里啃树皮,也不用跟别人抢,思****的到底为什么还活着,然后掰着指头算我又还能靠啃树皮苟且地活多久。
          啃树皮最后的结果还是死啊,昨天靠在我身边那个八岁的孩子就死了,饿死的,死的时候手里还捧着一卷沾着泥土的树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9-04-0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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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相卿之子张良,不负心怀天下慷慨济世的名头,他瞥见难民团,连叹息都来不及,就在旁边家臣的极力劝阻下坚持亲自施粥。
            粥是现煮的,军队里的大锅,米少汤多,远远就是一片水光,每个人就一碗。
            就这么三两米,香的如同佛祖割肉喂鹰的那肉,硬生生能飘出八百里的错觉。
            皮包骨的二十来个难民留着哈喇子远远望着,或狼吞虎咽,三世血仇;或举粥思量,如举祖宗。
            我也佩服自己,那时候我能忘了饿,就对着他施粥的那双手发呆,可见人的精神力量真的难以估量。
            他的手骨节分明,肌肉匀称,其实因为我是不敢抬头看他的,所以才盯着他的手反复地看。
            “像你这样的孩子……还多么。”
            破天荒的,他分粥一路沉默,分到我这时竟然多开口说了一句,低低沉沉。
            我这才想起我已经是流民团年纪最小的了。
            多,但是都死完了。
            我想这么回他,可是我开不了口,树根还堵在我的嗓子眼里,眼泪淙淙,我觉得自己有点像个流浪痴呆儿。
            见我不答,他便不问了,滚烫又粗糙的木碗塞在我手里,我拖着波光粼粼的汤水看他的背影,还不及满足地笑两声,一道寒光从我身旁乍起,我皮毛立起,行刺的窄刀默不作声却势不可挡地直穿那个背影的心口。
            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做到的,游魂似的飞贴上了那个背。
            一阵骚动,天旋地转。
            虽然后来张秀说那天是我人生大义大勇的巅峰,可其实我关于这时候的记忆很模糊。
            那把窄刀是怎么刺穿我的琵琶骨,触感和痛感都记不得,就记得血像小溪一样汩汩地流,是真的停不下来,就像……之前那个女孩一样。
            还有那打翻在地上的木粥碗,枯黄色,汤水白粥淋漓一地。
            那个我是真当心痛。
            ……或许还有张三垂下探我鼻息的手,青白色,微微热。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4-0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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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5第三章被我推翻了重写所以没写完,太困啦明天再更抱歉抱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9-04-0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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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从我因为救了张三被张家收留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张秀不喜欢我。
                张秀是个很傲慢很肤浅的人,喜恶都浮在脸上,这和他的出身有关系,他的父亲是张祖的义子,所以他算是张三的堂弟,身份便与一般的家臣门生截然不同了。
                张秀十六岁,比我这身体大两岁,却比我高了一个半的头,已经是个身形高大的少年人了,因为长时间晒日头训练的缘故皮肤呈似抹了淡蜜的小麦色,人又精瘦修长。
                所以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就决定喊他猴子精了。
                彼时当这猴子精走到重伤未愈的我床前,仰着鼻息道“似你这种卑贱之人,别妄图攀附张家富贵,识相点的就早日拿着赏钱滚蛋”云云时,我开始喊他麻雀精转世的猴子精。
                很烦人。
                我那时是完全不想理会这个脑/残的,因为那时候心情挺低落的。
                从我救了张三那天之后,张三便因急事快马加鞭赶回桑海小圣贤庄了,而我重伤,自然需静养。
                我没有听到他对我说多谢,觉得很可惜,好在只能安慰我还没死,以后也还有的是机会。
                虽然我并不是为了“多谢”那两个字才挨了那刀的,我只是想多见他几眼。
                我其实还蛮相信命运这玩意儿的。
                譬如我觉得,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特定的某个人去死的,这些角色大多数时候被称作深情男配女配之类,再直接点就是专属炮灰。
                譬如再再直接点,就是我之于张三。
                我肯定不是那种会为了别人去死的大好人,甚至有时候我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凶戾些。
                但是张三不一样,我是……因为张三来到这个世上的。
                讲句心里话,他对我而言那必须得是一种近似信仰的存在吧。
                宗教层面上的信仰。
                我将他神化,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地供奉在心尖儿上神龛上,还是我心甘情愿的。
                而人为了自己所信仰的神去死,从宗教信仰上来说,也是很正常的。
                ……虽然这听起来很他妈中二,还有点羞耻,但剖析自我时必须是赤/裸而坦诚的。
                我确实为了他去死了,虽然没死成,但是那个时候哪怕就算我知道会死……我还是会那么做。
                我这个人,心思绝称不上好,也俗得很,但我确实也是有“真心”这种说出来怪让人不好意思的东西的。
                而张秀这个人就是典型不经人间风雨的低智官二代,上头有张三这个堂哥好生护着,下面又有一群家臣众星拱月,家里头还有任由推倒的侍妾,像他这样的人脑子一般都不可能清醒……纵然见了我满身泥泞气若游丝,也决不会有一丝怜悯。
                他命好,便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
                所以他侮辱人的时候,那也是侮辱得坦坦荡荡、理直气壮,因为这就是他精致利己主义的人生观。
                我一直知道对于脑/残,是不能用正常人的方式交流的,所以我抬着头瞅了他半天,决定当听不懂的样子。
                他滔滔不绝地训诫了我半天,忽的发现这膈应人的小乞丐不仅不愠不火,甚至还满脸天真微笑地开始冲他比划手语的时候,他……如鲠在喉地沉默了。
                这种沉默就像是非洲草原的蜥蜴拼命鼓动自己彩色鲜艳的脖扇求偶了几天几夜后……却发现求偶对象只是一个长得像蜥蜴的枯木枝一样让人火大,而且还竟然没人好怪罪。
                他当时就憋了个嘴杵那愣了半天,一时想不好要不要继续骂下去,最后大概觉得跟一个聋哑小乞丐交流属实是在浪费自己的才华——虽然他并不存在那玩意儿,只好愤愤然地甩袖走了。
                于是我装聋作哑扮残废的养病生活开始了,并且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张三回来。
                我养病这处是一处临时的住宅,只有四五个家臣留守,皆是杀人不见血上过战场的武臣,连张秀也是。
                他们并不与我多言语,尤其是张秀,所以我直到离开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而每日天不亮他们便开始训练,无非练枪练剑,要直至夜深人静才结束。
                这让我对张秀的鄙夷少了些,因为受得了那种地狱训练的人意志都坚韧得值得人钦佩,每日下午时分地上都凝着几滩厚重的汗水。
                当然我还是很讨厌他。
                说起来还有一件事我必须要提一嘴……那就是我刚醒来的时候是赤裸着膀子胸口缠着纱布,一时之间难免觉得人生很虚幻。
                大抵是我太营养不良了,身上穿的又是捡来的宽大麻衫,又……一马平川的,加上他们这帮武人也下意识觉得我当初护张三之举着实英勇,便直接认定我是个猛男,完全不做他想。
                就……没有一丝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科学精神吗?
                算了,也还好他们没有,不然想一想那画面倒是尴尬得能让人想当场上吊。
                当男人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尤其是一个月后张三回来了。
                他准备带两个人同他一起回小圣贤庄。
                小圣贤庄是不收女弟子,哪怕是侍女也不收。
                那两个名额,一个是张秀,一个落在了我头上。
                  


                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9-04-03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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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犹记得那天外头一声骏马长嘶,我手里还捧着一本从犄角旮旯里搜刮来的《吴子》看得头大,那一声嘶鸣似吼在我心肺里,霎时手都抖了一下。
                  窗外白马独立,下马的青年衣衫翻飞,侧过的面容在竹林小道上灿如白玉。
                  然后他目光忽地瞥过来,似刀般锐利,一眼就瞧见了窗户口的我,那刀锋又柔和了许多。
                  我心口蹦着一头小鹿……不,蹦着三十只野生老河马,吭哧吭哧在心血里跳桑巴。
                  他就在竹林浓荫对我轻轻浅浅那么笑了一下,便似白玉生了活魂,天上人间。
                  ”你醒了,虽然之前阿秀飞鸽传书告诉我过你已无大碍……不过还是亲眼看到比较让人放心。”
                  “……多谢您,劳您费心了。”
                  他慢悠悠朝我走过来,我动了动喉咙低下头,又很怂地开始盯着他越来越近的腰间束带。
                  大半个月没说话声音哑得很,听起来倒颇平静,心里……心里恨不得当场做一百个俯卧撑告诉他我活得很坚强的。
                  “该是我谢你才对,你叫什么名字……没名字吗,无碍,你若不嫌弃,名讳改日我帮你敲定便是了。”
                  “嗯……天气真好,说起来,你要不要同我去小圣贤庄,那可是个春光明媚的好地方。”
                  我抬眼看见他活玉一笑,三魂自当去七魄,点头如捣蒜,全身温温软软地发麻,心想春光明媚算个什么狗屁,还有什么比你更让我觉得春光明媚的么?
                  我觉得我是有点飘了,敢在心里这么轻浮地嘀咕他了。
                  他见我答应又低低笑了一声,负手笔直立着,神情却也不意外,大概是早就笃定我会愿意跟着他。
                  我就坐在窗边的床沿上,他从窗外慢慢伸出手来……手掌不轻不重地揉了揉我的头顶,好似透过竹林的淡青阳光厚厚地撒在我头上。
                  “我叫张良,他们同你说过没?”
                  ……我知道。
                  我知道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9-04-03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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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张秀对于我要同行这件事,意见很大,尤其是他发现我既不聋也不哑……或者说貌似只对他一个人又聋又哑的时候。
                    也就瞪了我半个时辰吧。
                    在因为我不会骑马需要与他共骑之后,我有些后悔那时戏弄他了。
                    好在他同张三说话的时候是很尊敬的,看得出来,因为他对着张三时,那张桀骜不驯恨不得贴到天上的脸也会垂下去,张三让他带我同骑他也连连答应,毫无不悦,竟然意外地乖巧。
                    可见张三先生人格魅力着实斐然。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在我上了张秀的马之后,我就发现压根不是这么回事……乖巧?乖巧个鬼。
                    伤筋动骨也要一百天,我纵然算是修养了一个月,皮外伤之类的鞭伤确实好了不少只剩白痂,可当时救张三那一剑戳得确实深,这身子这么弱,也不过是堪堪结上,原就是不合适骑马的。
                    张秀这厮,瞅准哪儿颠簸便往哪儿走。
                    骑马本是个受罪的事儿,白马哒哒快走就足够令人头昏眼花,他还喜欢时不时来个立马刹车。
                    我寻思着他这么有本事怎么不当场自杀好投胎去秋名山当车神呢?
                    我胸口的贯穿伤那疼得发虚撕裂,为了不颠下去只能扯着他背后的衣服,不得已也只能靠过去低下我高贵的头颅。
                    “哥,大哥……我错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绝不是认怂,这是战略性认怂。
                    但听这厮在风沙和哒哒的马蹄声中,慢条斯理地轻笑一声。
                    “哟,我倒是人生头一遭听见哑巴也会说人话。”
                    ……得。
                    我的火气便猛然窜上来了,狠狠地咬了一口嘴唇,愣是没把疼得呼声溢出来。
                    我之前便发觉,自从来了这个遭罪的鬼地方,想的做的皆比从前戾气深多了,人的复杂果然是不可浅揣。
                    所以说,我一直觉得我这辈子是当不成主角了,没有什么主角是像我这般瑕疵必报心狠手辣的。
                    以前看书说,对别人狠不算什么,对自己也狠那就是真狠了。
                    我对这一点深感然也,必求身体力行。
                    就像现下,他既不肯这么轻易放过我,我也不说话了,手里紧紧攥着他背后的衣角低思,价格高昂的绸丝锦缎滑得出奇,跟沙似的,越费力越抓不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也没几个小时,不过走出几十里,周遭荒草林立,路益发不平,我头脑自然发沉得厉害了,一低头,看到伤口边的褐色布衣濡湿一片,深血晕开。


                    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9-04-06 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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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们的队伍也太整齐了叭,你们都是我的小号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19-04-0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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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张秀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懂张三为什么这么偏袒我,他既然敬仰张三,也应是从小就服气这位向来运筹帷幄的兄长,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张三丝毫不防备我,也不怀疑我有什么小心思。
                        因为张三知道我是故意落下去的。
                        我从一开始,就在那天同张秀落下马的夜里,便同张三坦白了。
                        “我知道他很不喜欢我,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对我有敌意。”
                        “……我想留在您身边,您或许不知道,您是我十四年来遇到心肠最好的人,我没觉得我救了您有功劳什么都,反倒觉得您才是我的救命恩人……若不是遇见了您,我已经饿死了。”
                        “我父母皆亡,故城已破……若是不能留在您身边,我不知道还能活几日。”
                        “我没想到他会为救我摔断肋骨……我只是怕若是没有动作便以后都要任由他——”
                        轻微语言加工了一下我的遭遇,不过也确实属实。
                        张三手里捧着药汤,听完只平静地叹气了口气,便搂起袖子将药汤递过来,安抚我道,“这并非你的错,狷者不进狂者不取,两根肋骨,并不算什么昂贵的学费。”
                        我接过药,没觉得安抚,反倒忽的一阵后怕。
                        如果张秀没有替我摔断那两根肋骨,我现在是不是可能已经gg了。
                        当时实在太上头了,万一真死了可就见不到张三了,那不是血亏?我干嘛要和张秀那种头铁的愣头青杠个不死不休,很不值当。
                        不过人生没有后悔药,要重来一次,换那个情况,我大概还是会用点狠招……我本来就是这种心性,不好改。
                        “你十四岁吗。”
                        张三话锋一转,倒问起我的年龄。
                        我低头看了一眼坦坦荡荡的胸口,莫名悲怆地点了点头。
                        “你之前说你没有名字……有姓吗?”
                        “有,姓姜。”
                        姜是我自己的姓,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这倒霉孩子叫什么名字。
                        “我之前说要替你寻个名讳,”张三从袖口取出一串薄玉项链,以雪色蚕丝为线,连一圆玉薄薄,隐隐天水之青,“其实之前也没想好,方才正巧想到,你觉得,婴字如何,姜婴。”
                        话题转的太快,未曾想到我同张秀**一事他好像全然不放在心上,我一时愣了愣,作为一个伟大的文盲,也并不晓得是哪个婴,等到他蘸了茶水在桌面上写出来……我还是,呃,一脸茫然。
                        “你不识字?”
                        这次倒换他有些诧异,我只能略有羞愧又没皮没脸地点点头,小篆还是没那么好懂的好么,所以我之前看那本《吴子》的时候,基本连蒙带猜看着鬼画符用来睡前催眠用的。
                        “看你心思同举止,倒不像……”张三似难得觉得自己猜错一回,眉目有些无奈地弯了弯,“婴亦有颈饰之意,我想把这块‘独清’送给你,它在我身边养了十年,颇有灵气。”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名是好名,玉也是流光宝玉,配得上他,配我可能……有点委屈它。
                        我着实受宠若惊地有些呆滞,“您好奇怪啊。”
                        张三先生坐在我床边的长椅上望我,一扬眉好奇地“嗯”了一声,他有双略略上挑的桃花目,故而无论望着谁时都显得温柔专注又多情……叫人总不能细看。
                        细看便要溺进去了。
                        况且,那身绣工精致的兰白锦袍,也及不上他这张脸俊秀,高鼻深目,眉若飞锋,一思一笑,皆如天工巧绘。
                        我被他看得又有点发晕,心里砰砰跳,甚至一时有些失去语言组织能力,深叹美色堪误君,国将不国矣。
                        “那个……那个张秀,他一直不曾信过我,但是您就没有一点怀疑我吗,我同您素未谋面却以命相救……您就不觉得我可能是为了钱财或者别的么。”
                        他忽地轻笑出声,“你才古怪,你难道不觉得他那么怀疑你才不合常理么。”
                        我,“……”
                        对啊我靠,那个张秀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我怎么看都虚得不像是间谍吧,回想一下我救张三的那天,满身三十七道鞭痕,琵琶骨一剑穿透,要不是我命大……靠,张秀是不是有毛病?
                        我寻思着也就阴阳家那种诡谲之道有这种本事,可阴阳家同张三又没什么对付。
                        思及此处,我醍醐清醒,深觉张秀这个人,是真的是很有病。
                        张三倒了一杯茶,荒野客栈简陋茶当然也粗,不过几片浑浊的青叶,他却并不嫌弃,低头抿一口,“我不觉得。”
                        我又一愣,好半天才意识到他在回答那句“您就不觉得我可能是为了钱财或者别的么”。
                        “阿秀防备你,是有缘由的,”张三润了润嗓,“那日行刺者是我家的家臣,也是阿秀小时候的一位恩臣,同他几乎情如父子,因为他背叛之事,阿秀最近有些伤心了。”
                        我心里转了几回,懂了,张秀防备我,是因为他怕这种事再重演么。
                        “不过无论如何,阿秀这次做得很过分,”张三身子倾过来,伸手为我带上独清,“作为他的兄长,我要为他替你赔不是。”
                          


                        来自Android客户端52楼2019-04-07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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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瞬间同张三只有半寸,一仰头便能闻到张三身上带的竹香,脑子一昏被这香气迷得有些神魂颠倒开始说违背良心的鬼话。
                          “我并不怪他的。”
                          “这样么,”张三竟有些遗憾,“我倒希望你能让他再多吃点苦头。”
                          “那也是可以的。”
                          我当机立断。
                          张三望着我,一时失笑,“你这孩子——”
                          我十四了啊,不我本来都十八了啊,我琢磨着万一张三以后把我当儿子那辈看怎么办?虽然他现在也才二十来岁,可孩子孩子这么喊,很怪欸。
                          “倒很有趣。”
                          得,孩子就孩子吧。
                          我屈服了。
                          但博您……一笑而已。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19-04-07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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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观众老爷们的小发发,就不一一回啦,本来是一个脑洞想写篇特惨的穿越文没想到大家意外热情(毕竟女主性格比较刚我觉得不太讨喜来着都做好单机的打算了
                            有空我都会更新的!(不过这两天要疯狂肝毕业论文也说不好qaq


                            来自Android客户端62楼2019-04-0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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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张三先生总是不快乐。
                                小圣贤庄的日子舒适而勤勉,每日早上天未亮时便有掌时仆敲钟,上午修诵四书,小圣贤庄不重早饭,所以早上通常只有薄薄的一碗稀粥,很不顶饿,但午食吃得早,且顿顿精脍巧炙,可能是因为午后便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这些玩意儿费体力也费脑子些。
                                晚餐则清淡为主,烛火之光万万不可与当代白炽灯相比,平时都不予课程,学生便多半都入夜早睡。
                                同混糟糟的乱世比,儒家小圣贤庄是桃源,是bug,是人间文气。
                                但纵然如此惬意,开头也说了,张三先生还是不快乐。
                                虽然平日里他看着还是温文尔雅的,不过全因他年纪轻轻就已经不喜形于色。
                                他并非那么快活的。
                                我虽然被他收留做了书童,但并不时时见他,他不常远游,但他白日授课,我白日被打发去学识字课,只有夜晚我能同他静静地待一会,也不过是做些掌灯研墨的活儿。
                                我偶尔在掌灯的时候给张三讲些冷笑话。
                                比如“每次看到您这样忧国忧民地看书都像是看到火柴,拼命秃噜自己,结果呲得蹿出火苗把自己烧着了。”
                                “然后呢?”他偶尔会认真又哭笑不得地问下文。
                                “没然后了……柴火就烧完了呗。”
                                我自己其实倒也不是很尴尬,纯粹就是在故意卖卖蠢。
                                这种时候张三会偶尔笑一下,他其实也不是不笑的,但他平日里那种笑也是绷紧了的,优雅从容不懈怠,满脸写着“我是儒家三当家”的运筹帷幄,纵然谦逊也挡不住那种写意风流。
                                给他卖蠢的时候他会觉得,啊这个小孩是真的傻啊,就是会那么单纯放松地笑一下。
                                虽然张三先生并不多快活。
                                没关系,我也不快活。
                                他的不快活源于家国爱恨,伟大了些,我的不快活比较小肚鸡肠,全是儿女情长。
                                从张三救我那刻起,我原以为我的命运已经改写了,就算不是天选之女,那日久生情总能来一个吧,再不济我估摸着一直陪着他也行吧,也能接受。
                                我万万没想到张三是有心仪的女孩的。
                                靠之。
                                进小圣贤庄的第一天,刚刚放下行李,便有个小杂役迎上来冲张三先生满脸笑意。
                                “三师公可终于回来了,李姑娘可等您许多天了。”
                                李姑娘?
                                我当时就觉得很不妙很不详,蓉姑娘都没到点在这儿疗伤呢,哪来的什么李姑娘?
                                还真他娘有个李姑娘。
                                我同张秀的关系依然水深火热,平日里也见不着,问不得他,等我住在张三院子的偏院,同几个小厮混熟了才打听了李姑娘是个什么人。
                                听闻李姑娘美貌动人。
                                听闻李姑娘书香门第。
                                听闻三师公同李姑娘情谊匪浅。
                                这些消息都让刚刚解除一身疲乏刺头的我分外紧张。
                                我强烈怀疑这个李姑娘也是个穿过来的。
                                不是,怎么人家穿就又美貌又书香门第还情意匪浅,我就只能当当小叫花子还差点失身失命的。
                                平民玩家表示强烈谴责,非常唾弃。
                                她充钱了吗还能走富二代开局的?
                                但当我第一次替张三跑腿送李姑娘茶叶的时候,我却打消了这些想法。
                                李姑娘并不算很美貌,至少没传说中那么美貌,同雪女赤练那水儿的都有点差距。
                                她有些似端木蓉的秀气,五官有瑕,眼不够灵,鼻不够挺,下巴也不尖,总体又很舒服,气质极佳……是那种,不浸泡在这个时代十几年不出来的温婉气质。
                                我估摸着她实在不像穿过来的,像我吧,就算换了乞丐装也还是……吊儿郎当的。
                                我有点难过了,怎么说呢,要真是个绝世美人我还有些不以为然,但她这模样身段……还真挺讨直男喜欢的。
                                知书达理,温文尔雅。
                                都是很好的。
                                张三要我送的茶叶是前两日颜二刚送来的白毫银针,他泡了一杯便拍板要我为李姑娘送去了。
                                “清甜不涩,适合姑娘家,阿婴,劳你送一趟了。”
                                甜不甜我没闻出来,但我酸得一批。
                                李姑娘听是三师公送来的,只抿嘴一笑,绝不露齿,差小丫鬟当场给泡了,还留我坐下来一同品品。
                                “我听说你为子房挡了一剑呢,真是了不得,你才十二岁吧?”
                                我头抬得有点低,“姑娘谬赞了,我十四了。”
                                她眼瞳水润润地盯着我,日头下一身青衫笑得很浅,“怕是从前过得不好,无碍,以后便好了。”
                                以后也不会好了。
                                我忍不住有些垂头丧气,整个人都耷拉了下来,觉得他们二位着实相配,着实可恨。
                                同我熟了的那个门房小厮孟七都打趣我,“前两日还像只小斗鸡似的呢,今天就阉儿鸡了?”
                                我,“……”


                              来自Android客户端76楼2019-05-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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