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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位88岁高龄老人,2013年起患脑梗死,长期药物维持,2015年双眼发生病变,只能看见微弱的光,近乎双目失明;双腿肌肉萎缩不能站立,不能走路,长期卧床。且2017年脑梗死病情加重,2018年两次因脑梗死病发作两次进医院抢救,已经意识不清,脑子糊涂。而且医生诊断证明为脑梗死,反应迟钝。88岁高龄老人双目失明,已经没有行动自己盖章和安手印人,除非是有人替代。 请问像这样的高龄老人在脑梗死抢救后做遗产继承公证,是不是一定要
    4tm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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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继承问题尽管来问!坐标北京,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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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题,就是最常见的老人母亲先去世,大女儿后去世,大女儿的遗产按法律规定应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但是父母早就去世了,这时候遗产是只分配给配偶子女,还是做为被继承人的妹妹可以代死去的母亲继承姐姐的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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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无子女,我前断婚姻有一女儿从没有联系,更从未于我二婚妻子谋面。现在二婚妻子因病去世,我们婚后买的房产怎么继承?可否只有我一个人继承?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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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唐山农村三间平房,房主上个月去世,六个子女,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大儿子先于房主去世,有房契写的承人是二儿子名字,我是二儿子的女儿 ,现在大儿媳想要房,我们不想给想要把房子过户到二儿子名下,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孙筝虔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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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继承问题的法律咨询服务,律所在北京,也可以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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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 每个人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其中两个人名下有房想把房子卖了,另外1个人名下无房,不同意卖,《把他们两的份额买了也没这么多钱》,这种情况1人不同意,能卖出去房吗?
    倪郡主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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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外地的孩子,媳妇是北京的,2012年结婚,老丈人要求必须有房,没房不让结婚。刚大学毕业买房压力实在太大,为了能在一起,四处想办法,父母帮我借了一些,买了一套一居室。终于结婚了。2015年老丈人说把你们的小房子卖了吧,换一套大的。想也没想就卖了。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写的老丈人的名字。(当时想的毕竟是一家人,人家就一个闺女,写谁都一样)钱都是我拿的,还从父母那借了一些。经过一番努力,2016年燕郊买了一套2居,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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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妻 和 4个子女。 老夫妻的丈夫去世前没有遗产协议。后妻子和其中一个子女签订赡养协议并公证。现妻子去世后 那个赡养的子女 等于是占房子70% ,其他3个子女占30%。 现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占70%的子女可以处理房产么?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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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没想到,我们的案子这么快就能了结,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   2024年1月底,北京东城的梁女士特意定做锦旗送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感谢办案团队。自己的案子从立案到拿到法院调解书,前后仅用时7天左右,冠领律师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让梁女士大为赞赏。如此深厚的信任,皆源于冠领律师对代理案件做出的努力。   1月中旬,66岁的梁女士拿着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房产继承事宜。梁女士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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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莉是北京西城的居民,徐志勇是她的侄子。2006年,徐志勇以自己买房钱没凑齐为由,联系到徐莉,想向徐莉借一笔钱。   见侄子确有难处,徐莉决定帮侄子一把,便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将30万元购房款直接打到了房产公司的账户上。碍于亲情,徐莉把钱借给徐志勇后,并未向其索要借条,也未约定还款时间。直到2015年3月,徐莉因儿子生病急需用钱,这才联系徐志勇要回了8万钱款,以解燃眉之急。   不久前,徐莉因儿子后续治疗仍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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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在北京西城某小区的701号房里,一场关于房屋过户的争吵,像一颗投湖入水的石子,打破了陆家平静的生活。   陆超和孙方雅结婚后住进单位分的701号房里,孙方雅生下两女一子。2006年,陆超因病去世后,照顾孙方雅的责任落在了家里唯一的儿子身上。   孙方雅日日受到儿子不假于人的认真伺候,十分感动。丈夫去世前把701号房留给了孙方雅,她便在2018年9月将该房过户给儿子,作为儿子赡养自己的补偿。但是,两个女儿早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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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宁2017年通过网络认识了朱卓山,2018年4月为他生育一子,双方于2019年1月北京昌平民政局登记结婚,但两人实际并未共同居住生活,一直以来陶宁都是一个人照顾孩子。   朱卓山私生活较为混乱,他愿意与陶宁结婚,也只是为了将孩子的户口登记在北京。此后他多次上门要求由他来抚养孩子,但陶宁认为朱卓山身边的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因此拒不同意。两人从口角争吵逐渐发展到肢体冲突,陶宁身体较弱,无力抵挡朱卓山,经常被他打得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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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普通的房屋,却出现了九份遗嘱,每位继承人各执一词,到底哪份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家住北京的秦平家中有兄弟4人,他排行老二,多年前父亲秦大爷因病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屋作为遗产。该房产产权登记在父亲秦大爷名下,是父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年前,秦平的母亲也因病离世。   两位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屋需要继承,但份额如何分割却让四兄弟一直争执不下。直至去年,四弟秦伟拿出两份遗嘱,表示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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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家庭是温馨的港湾,家人是坚实的后盾。但是家住北京丰台的邓家四姐弟的关系却逐渐势同水火,导火索正是父母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子。   邓家儿女比较多,老邓夫妻婚后育有二女三子,分别是长女邓慧青、次女邓慧娇、长子邓志诚、次子邓志向、三子邓志文。父母相继去世后,在次女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的情况下,二老留下的现金、存款等顺利被其余四姐弟分割。唯独有一套坐落于北京丰台的老房子,成了遗产分割的“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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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姐们各有说辞吵不休,父亲留下的房子继承困难重重。2023年10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吕为先终于解决了困扰他二十多年的“家庭纠纷”,顺利继承了父亲的房产。   都说“多子多福”,一个家庭人丁兴旺往往是幸福的象征,可这份“幸福”放在吕为先身上却是难以承受之重。   吕为先的父亲有过两段婚姻,分别育有五个子女,吕为先是其父亲二婚所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1994年12月,吕为先出钱给父亲购买了一套位于北京海淀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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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琴书的父母育有五个子女,她在家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一位哥哥。2003年1月李琴书的父亲去世,2013年12月她的母亲与世长辞,五年后,大哥也因病离开人世。   母亲与大哥名下各有一套位于上海宝山区的房屋,分别为601室房屋和102室房屋。为了避免纷争,李琴书提议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对这两处遗产进行分割,弟弟妹妹们均表示同意。   2019年1月,法院调解后出具《民事调解书》,载明原登记为大哥所有的102室房屋约定归李琴书所有。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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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一男一女走进某银行,向柜台工作人员表明要取款,但在输入密码时却频频出错。因担心被误会银行卡来历不明,两人立马解释这是去世母亲的银行卡,他们不知道密码。为了顺利取钱,两人向工作人员提交了母亲的死亡证明,但最终却空手而归,这是为何?   这对男女是兄妹,哥哥叫高朗,妹妹叫高悦,两人出生在北京海淀区,一家人和谐美满,十分幸福。随着兄妹俩慢慢步入中年,他们的父母也在近两年相继去世。因父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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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父亲把那套房都给你了啊?这不公平。”一位老太声嘶力竭吼着。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上述那名老太名叫李娜,她和姐姐李敏生活在繁华的北京,二人性格迥异。这对六旬姐妹,一直以来都是亲密无间的,但命运的捉弄却让她们陷入了继承遗产的纠葛。   2018年11月,两姐妹的母亲突然去世了,留下了两套位于北京核心地段的房屋。然而,她去世前并未留下遗嘱,这让两个女儿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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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家庭,亲情和责任是最为重要的。当亲人离去,留下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身后人去承担。在某些情况下,当丈夫去世后,儿媳可能会尽力照顾公婆多年。这种行为体现了家庭的温暖和责任,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儿媳能否在公婆去世后取得遗产?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从一则案例里为大家解读。   家住上海虹口的夏老头与老伴育有二子,即夏风、夏山。2019年,夏老头在送走90岁的妻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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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姐,你这样做太过分了!”吴玲玲对着电话那头的吴慧芳喊道,“凭什么拦着我去看咱爸?”   听着妹妹的指责,吴慧芳也是有口难言,父亲不愿见妹妹,她还能强迫不成?   吴慧芳在家中排行老大,下有一个妹妹吴玲玲,姐妹二人因生活琐事矛盾不少。母亲去世后,担心父亲独居辛苦,两人约定轮流照顾。2020年9月,吴慧芳将父亲从吴玲玲家接走同住,谁料父亲这一住,竟然就不愿意走了。   经过一番询问,吴慧芳才得知父亲提出
    鼎盛金科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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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病重时在家庭微信群里发了一条消息,表示其财产全部由女儿继承。母亲去世后,其他继承人认为无法证明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认可这份“遗嘱”的效力。在微信群里留下的遗嘱,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   被继承人魏桂兰于2016年离异,育有独生女小魏。几年前,魏桂兰不幸患病,身体每况愈下。不久前,魏桂兰担心自己时日无多,便在家庭微信群中发了一条消息,称其去世后,所有财产均由女儿小魏一人继承。   除女儿小魏外
    鼎盛金科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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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老王现年70岁,被告小王是其女儿。2023年,老王起诉要求小王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小王辩称:本人为三级智力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并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小王夫妇提出让老王随其二人共同生活,遭到老王反对。老王表示,被告虽有智力低下的情况,但仍可以做家务。 法院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老王作为小王的父亲,已尽到了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现老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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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订立的遗嘱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5)遗嘱的形式要件错误: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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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是有效遗嘱,前妻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由于前妻扶养的子女是未成年,属于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对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与继承法中“必留份”制度相饽,所以不能完全按照遗嘱分配遗产,但这种情形并不导致遗嘱全部无效,遗产中扣除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保留的必要份额除外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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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具体如下: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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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享有代位继承其爷爷奶奶遗产的资格,主动放弃继承的四伯却又反悔,惹来家庭纷争不断。在这场风波不断的继承纠纷案中,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梳理证据,顺利分得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   林丽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她的父亲一辈共五名兄弟姐妹,但父亲却于2002年去世。林丽的爷爷购买了7号房屋后,把一直租住的2号平房让给了她的四伯承租,为此,四伯主动出具保证书,放弃7号房屋的任何分配。2014年,林丽的爷爷签订702号房屋的购房
    鼎盛金科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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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这辈子的婚姻总是充满坎坷,本以为能好好过日子,这才再婚多久,老头子就撒手人寰。”在会客室待着的老人心酸地说。此刻,窗外的万家灯火已然熄灭,黄浦江畔的外滩建筑仍熠熠生辉。老人拉着冠领律师的手讲到:“对面可真好看啊!闺女,你说我一个都快七十的孤老太太了,这座城市还有我的容身之所吗?我只要一盏亮着的灯而已,其他的什么都不奢求。”   坐在律师身旁的阿姨名叫秦月英,她口中所提及的“老头子”叫
    鼎盛金科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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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套房子争得面红耳赤,隋欣姐,你这样做有必要吗?你忘了小时候我妈对你的那些好了吗?”夜色中,索毓在电话里与对方细数着那些回不去的过往,但对方仍无动于衷。顾不得两位律师站在身旁,索毓母亲的眼泪簌簌落下;望眼而去,老人委屈无助的表情令人心疼,她拉着律师的手不停倾诉,“原来亲情也很现实”。在冠领律师耐心安抚下,老人这才将事情经过娓娓道来。   老人名叫安怡,年逾七旬,是上海浦东居民。她父亲在新
    鼎盛金科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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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富豪都会为自己的遗产做出打算,有些人喜欢留给子女有些人喜欢留给慈善机构,甚至还有些人会把自己的遗产全部都给留动生前喜欢的动物。被人们称为“老佛爷”的卡尔·拉格斐2019年离世时就把自己21亿美金(折合人民币接近140亿)的遗产全部都留给了自己的一只宠物猫:公主舒佩特。 那么担心自己过世后自己的宠物受不到很好的照顾,可以立遗嘱让宠物成为继承人吗? 1.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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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写的遗嘱不公正有效吗? 写的遗嘱不公正是有效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知,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完全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3.处分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4.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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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继父的遗产,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遗赠。 一、继子有权继承继父的遗产吗?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或留有遗嘱的可以继承。如果继父留有遗嘱,将遗产处分给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的,继子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遗产;如果继父没有遗嘱,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来继承继父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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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男人,婚前建立公司,拥有了巨大财产。有一女人,通过各种办法和男人结婚,男人不喜欢也不爱女人,两人也没有夫妻之实,婚姻仅仅是法律上的。而后女人出轨生下孩子,男人并没有苛责女人,更没有为难孩子,并帮组女人把孩子抚养大。在后女人正常死亡,孩子也成家立业。女人自己有兄弟一人(大舅哥\小舅子),女人父母在女人去世前早已不在。男人活得时间比较长。 男人对女人没有感情,两人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关系。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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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儿子去世后儿媳可以继承遗产吗?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可以进行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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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外地的孩子,媳妇是北京的,2012年结婚,老丈人要求必须有房,没房不让结婚。刚大学毕业买房压力实在太大,为了能在一起,四处想办法,父母帮我借了一些,买了一套一居室。终于结婚了。2015年老丈人说把你们的小房子卖了吧,换一套大的。想也没想就卖了。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写的老丈人的名字。(当时想的毕竟是一家人,人家就一个闺女,写谁都一样)钱都是我拿的,还从父母那借了一些。经过一番努力,2016年燕郊买了一套2居,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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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旦去世,有人会留下累积一生的财富,也有人会留下迟迟未还清的债务。亲人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但我国法律规定,继承财产的同时也需要继承债务。因此,一些继承人或许会因为不想承担债务而放弃继承。此时,债主的权益该如何保障呢?   2020年,60岁的黄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因为资金有限,他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两年后,黄先生突发疾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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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纠纷持续四年之久,共涉及12位继承人,家族关系错综复杂。当其中八位继承人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时,冠领律师并没有被这个棘手的案件难倒。   胡庆年是北京丰台人,他家中兄弟姐妹共九人。胡庆年的父亲去世后,他的母亲吴美芬因拆迁获得了一套房产。   2019年,吴美芬去世,同年,吴美芬的长女胡英莲也随之而去。次子胡庆峰一家认为当初拆迁的宅基地是自己的,所以一直占有该房屋。其他兄弟姐妹认为该房屋登记在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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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中的债权人,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意外去世,他的债权会消失吗?他的继承人能继承债权吗?   吴建斌拥有一家装修公司,2022年,吴建斌承包了关某的婚房装修,双方口头约定装修费17万,分两次付清,第二笔装修费待吴建斌装修完毕后支付。2022年6月,吴建斌的装修队如约完成装修,但关某却久久不支付剩余装修款,后经催要,关某向朋友刘少鹏借款8.5万偿还了借款。   拆东墙补西墙终究是不靠谱,直到2023年关某还未还清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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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家人朝夕相处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矛盾纠纷,在处理家庭纠纷时,若能在化解矛盾的同时维系一家人的感情,或许是最好的结果。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北京朝阳的一起案件,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巧妙地化解了委托人的家庭矛盾,维系了一家人之间的感情。   徐志柏是北京朝阳区的居民,今年八十有余。早年间,徐志柏与妻子购买了位于朝阳区某处的房屋,夫妻二人与一双儿女均居住在此。后来,儿女都长大成人,女儿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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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不幸因疾病离开,未立遗嘱,他有兄妹三人,父母,妻子,儿女俩,请问他公司(大陆)所拥有的股权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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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京张光明律师专业继承法律问题,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房产继承等继承法律问题
    lilei269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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